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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金乡县获评“中国生态食材(金乡大蒜)之乡”品牌荣誉称号
近日,由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政府申报的“中国生态食材(金乡大蒜)之乡”通过了全国生态食材与生态餐饮评定中心专家组评审,授予金乡县“中国生态食材(金乡大蒜)之乡”品牌荣誉称号。

评审会现场
金乡县以绿色产业、生态产业发展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以地标农特产品——金乡大蒜打造生态产业链,坚持在发展中保护、在保护中发展,促进产业生态化、生态产业化,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发展优势。在推进金乡生态产业发展的同时,金乡以大蒜特色产业为支柱,树品牌、创品牌,打造地理标志性区域公共品牌,全方位、多维度、多层次提升品牌认知度和知名度,通过产业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,助力乡村振兴发展。
 
金乡县委书记郑士民,副县长赵仕福,政协副主席李峰陪同考察
对于金乡县区域公共品牌的申报,评定中心主任高炳义带领专家组组长于永滨,评审专家展少文、黄涛等对金乡县“金乡大蒜”生态产业布局和龙头企业发展状况进行实地考察,并认真听取了金乡县委书记郑士民、副县长赵仕福、县政协副主席李峰等领导有关金乡县生态产业、历史传承、经济结构、文化发展以及生态食材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详细介绍。评审组成员结合金乡县大蒜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交换了意见,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。
评审会现场,依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,逐一进行资料复核、经营管理水平、生态食材产品溯源、生态产业链构建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承载力,生态、安全、健康、营养为特色的生态食材体系以及企业的食品安全规范、节能环保实施等多方面的综合考查和评审,经评审组研究评定,授予金乡县“中国生态食材(金乡大蒜)之乡”品牌荣誉称号。